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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研究

规范市场与提升地位

中国旅游报 2011-2-16第02版

 

规范旅游规划市场,提升旅游规划的法律地位,对于充分发挥旅游规划的先行指导作用,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周志红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旅游规划市场蓬勃发展,各种旅游规划单位和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各种学科纷纷加入到这个领域,全国旅游规划市场出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春秋战国”局面。

“十二五”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旅游规划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旅游规划的水平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旅游业的发展进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旅游规划市场,提升旅游规划的法律地位,对于充分发挥旅游规划的先行指导作用,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旅游规划市场,促进我国旅游规划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旅游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1992年国家旅游局就制定了《旅游资源普查规范》,2000年出台了《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颁布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并于2002年公布了首批9家甲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2003年颁布了国家标准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和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2005年颁布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

等级认定管理办法》。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42家甲级旅游规划资质单位、200余家乙级资质单位。与旅游规划市场的繁荣发展相比,我国的旅游规划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尚未形成完整的旅游规划管理体系和规范,现有的法规制度还存在尚待完善之处,旅游规划市场也有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旅游规划市场准入门槛很低,虽然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但是并没有规定旅游规划的编制必须由具有旅游规划资质的单位来编制,也没有明确哪些等级的旅游规划必须由哪个资质等级的规划单位来编制,这就导致了不管有没有旅游规划资质的单位都可以承接旅游规划业务。对于从事规划编制的人员也没有做出相应的规范,无论什么专业背景、什么学历层次的人员都可以编制规划。有些规划人员的名字更是出现在不同的规划单位中,旅游规划从业人员缺乏规范化的统一认证管理。旅游规划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同时,旅游规划编制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对于规划内容、技术方法、成果形式等都没有科学的标准可供参考。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作为目前仅有的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还存在一系列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学者和规划编制人员在具体的规划编制过程中都对这两个国家标准提出质疑和修正意见。

与城市规划、国土规划等相比,旅游规划的法律地位还很低,尚未作为法定文件予以颁布实施。《旅游规划通则》虽然对规划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关于旅游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划的评审、报批与实施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五花八门。例如,关于规划的评审,有的是由旅游局来组织,有的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来组织,有的则是由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旅游局来组织。关于规划的审议和报批,有的是经过市长(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有的是经过政府常务办公会审议通过,也有的是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国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衔接不够,无法有效纳入相关规划中。有的规划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有的则没有备案,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对规划编制的情况无法掌握,也就谈不上引导和控制,重复规划、低水平规划的现象屡见不鲜。

基于以上问题分析,为规范旅游规划市场,提升旅游规划地位,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修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文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明确规定旅游规划的编制必须由具有旅游规划资质的单位

来承担,并对各等级的旅游规划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实行个人行业准入资质认证制度,参考注册城市规划师等制度,推出注册旅游规划师认证制度。

二是修订《旅游规划通则》,出台《旅游规划管理办法》,对各级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等组织工作以及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等做出相应规定,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旅游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是修订《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出台《旅游规划规范》,对各个层次旅游规划的编制内容、体系、技术方法、成果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使各规划编制单位在结合各地实际、突出自身特色的基础上,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技术规程可以作为依据,实现旅游规划中“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者相结合,提升旅游规划的设计水平和规范程度。

四是出台《旅游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规范旅游规划收费市场,改变目前旅游规划市场收费混乱、无据可依、相互之间大打价格战的局面。

五是成立旅游规划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定期举办旅游规划论坛,举办旅游规划成果展示及评比活动,增强社会对旅游行业的认知,提升旅游规划的社会认可程度。

(作者为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总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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